# ✅ 结论(华中监管局,湖北适用,30/36号令一致)
**安全负责人必须专人专岗,不允许兼任技术负责人,也不能兼任许可申报内的专业技术/技能岗位**
> ✅ 允许:在本公司兼任行政、后勤、财务这类**不在许可人员名录里**的岗位(实操不推荐,核查容易被质疑精力不足)
> ❌ 严禁:安全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同时填报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在外单位有社保参保记录
## 硬性条文
> 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 华中局湖北核查重点(告知承诺制同样严格)
1. 安全负责人单独一套资质条件:电力相关职称、对应电力安全管理年限、本单位社保;**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两个人**
2. 发证后6个月现场核查重点核验:岗位任命文件、社保、履历,一旦发现安全负责人兼任技术负责人,**直接认定承诺不实,撤销许可证+记入失信**
3. 不分等级:一级~五级全部执行“安全负责人专人专岗”,五级也不能例外
## 对比记忆
- 技术负责人:可兼任本单位普通技术岗
- 安全负责人:许可核心岗位,**不可兼任许可内任何其他核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