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注册建造师需承担过以下类型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1. 城市道路工程,如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 城市桥梁工程,如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 市政管道工程,如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 给排水厂站工程,如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如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 城市隧道工程,如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 市政综合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上述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
若为二级资质升级,需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 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 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 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 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