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地质灾害资质时,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决于所申请的资质等级和类别。
以下是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关于高级职称人员的一般要求:
### 甲级资质
1. **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 单位应具备不少于5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
- 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 单位应具备不少于3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 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 乙级资质
1. **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 单位应具备不少于1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2.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 单位应具备不少于2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高级职称通常指的是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士。
这些人员需要在其专业领域内拥有丰富的经验,并能够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请注意,上述信息是基于一般规定提供的,具体到新乡市可能会有特定的地方性要求或解释。
因此,在准备申请材料前,建议直接联系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或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最新的政策指导和详细的资质要求。
这样可以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都符合当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