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工程方向专著出版,诚邀作者合著出书,可用于主持人、广电工程师评职称晋升,ISBN书号及CIP数据核字号可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融媒体环境下播音主持***传播研究》
《***播音主持人的形象塑造与品牌传播研究》
《播音主持人的职业素养***发展研究》
《数字媒体***广电技术发展与创新》
《广播电视媒体融合***研究》
《5G技术***电视领域的应用探索》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苏职称〔2021〕72号
第四章 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条件
第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含专业论文)奖三等奖 1 项。
2.获市级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含专业论文)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
第十一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第五章 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资格条件
第十五条 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播音主持作品政府奖。
2.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项。
3.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含专业论文)奖二等奖 2 项,或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含专业论文)奖二等奖 1 项和市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含专业论文)奖一等奖 1 项。
该条件不能仅由专业论文构成。
第十六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
2.在国家核心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l 篇以上。
3.正式出版播音主持或相关专业的学术著 l 部(主要作者)。
第六章 播音指导资格条件
第二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播音主持作品政府奖。
2.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一等奖 3 项。
3.获省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含专业论文)奖一等奖 2 项和参与主创的作品获全国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含专业论文)1 项或参与主创的作品获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含专业论文)奖一等奖 2 项。
该条件不能仅由专业论文构成。
第二十一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
2.在国家核心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4.正式出版播音主持或相关专业的学术著作 l 部(主要作者)。
附录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4.著作:指取得 ISBN 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 20 万字以上。
5.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 6 个方面。
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全文一般不少于 2000字。
期刊必须有 ISSN (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6.交流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相应发言交流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7.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
期刊必须注有 ISSN 和(或)CN 刊号。
8.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 ISSN 和(或)CN 刊号的期刊。
9.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 ISSN 和(或)CN 刊号的期刊。
10.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收录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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