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出书网农林类专著出版:农作物栽培、农作物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经济、林业生态建设、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兽医等方向专著诚邀作者合著,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可查,正规出版社出版,评职称加分有效
《园林景观绿化***林业生态建设》
《现代化林业系统***技术与管理研究》
《农作物栽培***农业经济发展》
《农作物保护与***发展》
《农业发展***机械化技术》
《基于生态发展***畜牧养殖研究》
《现代水产与畜牧养殖***应用》
《现代畜牧兽医***发展与应用》
《兽医临床***家禽养殖》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
第十二条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评审条件:
(三)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后,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写学术著作(编著、译著)1部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学术研究成果2篇以上。
3.参与编写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或农业区划、农业年鉴、农业志、作业指导书等专业书籍1部以上,并公开出版发行或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4.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调查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撰写等1篇以上。
5.县以下人员撰写有一定见解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第十三条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评审条件:
(三)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称后,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合著并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2.独立编写并公开出版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1部以上或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主持编撰并公开出版农业区划、农业年鉴、农业志等1部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且研究成果被引用或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1篇,并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交流学术研究成果2篇以上,且研究成果被引用或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已颁布实施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或已被有关部门采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6.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独到见解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
领航出书网学术专著/教材出版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张编辑
『邮箱』:l h c h u s h u @ 1 6 3 . com
『电话』:1 8 0 3 7 1 8 1 4 5 0
『微信』:lhchushuwang